拾物招領執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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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人員登入
● 拾物領取注意事項
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提出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,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須持本人及失物所有人相關證明文件始得領回遺失物。
遺失物若為貴重物品,須由失物所有人親自領回。
我了解並同意以上注意事項
● 拾物招領清單
資料數 314 筆 .
01
...
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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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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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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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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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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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...
13
照片
編號 - 物品名稱
拾獲登記日期
拾獲地點
領取地點
301.
No Image
A114030
羅OO學生證409280OOO
2025-09-10
濟時樓圖書館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2.
No Image
A114029
陳OO學生證412382OOO
2025-09-10
濟時樓圖書館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3.
No Image
A114027
張OO學生證410261OOO
2025-09-10
濟時樓圖書館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4.
No Image
A114022
外套
2025-09-03
于斌樓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5.
A114021
錢包
2025-09-03
物理系辦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6.
No Image
A114017
畢業證書
2025-08-25
中正第一分局函寄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7.
No Image
A114014
蔡OO學生證411230OOO
2025-08-25
新店分局函寄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8.
No Image
A114012
黑色袋子
2025-08-20
國璽樓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09.
No Image
A114011
袋子
2025-08-20
國璽樓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10.
B2
SanDisk 隨身碟
2025-08-19
ES001
進-生輔組-進修部ES201
311.
No Image
A114008
帽子
2025-08-13
淨心堂轉交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12.
No Image
A114006
唐OO學生證410460OOO
2025-08-13
警衛室轉交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13.
No Image
A114005
廖OO學生證110054OOO
2025-08-13
織品系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314.
No Image
A114004
陳OO學生證1092OOO
2025-08-13
織品系
日-生輔組-野聲樓YP104
資料數 314 筆 .
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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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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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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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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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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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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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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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● 拾物招領服務單位
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(野聲樓一樓YP104,電話:02-2905-3100),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 至 12:00;13:00 至 16:30(不含國定假日)。
進修部生活輔導組
(進修部二樓ES201,電話:02-2905-2246),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15:00 至 22:00(不含國定假日)。
軍訓室
(野聲樓二樓YP217,電話:02-2905-2885、專線:0905-298885),服務時間:星期六、日(含國定假日)及下班時間。
資訊中心網路與資源管理組
(聖言樓四樓SF416,電話:02-2905-2118),服務時間:上班日 08:00 至 12:00;13:00 至 16:30。
本組僅負責資訊中心電腦教室遺失物。
學期間的夜間與週六有值班人員,建議先來電確認。
非貴重物品,比如書籍、文具等,學期間將統一置於[自由上機教室 ES400、LE404、SF340-1]開放認領,期末或不定期送回網路與資源管理組(這時才會統一張貼遺失物照片供參考)。
關閉視窗
拾物招領處理原則
相關單位收受遺失物,依下列程序辦理:
現金、手機、筆電等貴重物品或拾得人於失主逾六個月後未領回,拾得人要領回者,請逕自送警察機關。
登錄遺失物之拾獲日期、名稱、地點。
如可辨識遺失人或遺失物之所有人者,通知物品所有人領回。
拾得物如為有價證券或證件,無人認領者,本校逕送警察機關處理。
非屬有價證券或證件,警察機關無法受理者,得由本校學生事務處生輔組暫時代為保管,並登錄於遺失物招領網站http://www.net.fju.edu.tw/lost/,以公告周知;如拾得物為食物(品)者隔日由保管單位得逕行丟棄。
拾得物(一般物品逾十五日、貴重物品逾半年之無主物品,得依民法相關條文逕行處理);惟經公開招領六個月後無人認領,捐贈公益(社福)團體或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。
遺失物送交警察招領,仍無人認領,而通知本校領回者,依下列程序辦理:得視遺失物之價值或性質,不定時公開拍賣或拋棄之。拍賣所得之價金,全數捐助本校作為急難慰助金。
拾物領取注意事項
認領遺失物時,須能提出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,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,須持本人及失物所有人相關證明文件始得領回遺失物。
遺失物若為貴重物品,須由失物所有人親自領回。
拾物招領服務單位
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(野聲樓一樓YP104,電話:02-2905-3100),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00 至 12:00;13:00 至 16:30(不含國定假日)。
進修部生活輔導組
(進修部二樓ES201,電話:02-2905-2246),服務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15:00 至 22:00(不含國定假日)。
軍訓室
(野聲樓二樓YP217,電話:02-2905-2885、專線:0905-298885),服務時間:星期六、日(含國定假日)及下班時間。
資訊中心網路與資源管理組
(聖言樓四樓SF416,電話:02-2905-2118),服務時間:上班日 08:00 至 12:00;13:00 至 16:30。
本組僅負責資訊中心電腦教室遺失物。
學期間的夜間與週六有值班人員,建議先來電確認。
非貴重物品,比如書籍、文具等,學期間將統一置於[自由上機教室 ES400、LE404、SF340-1]開放認領,期末或不定期送回網路與資源管理組(這時才會統一張貼遺失物照片供參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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