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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
敬請本校各單位配合各項採購期程提出請購申請。
[ 其他 ]

發文日期:2026-02-24
發文單位:總務處採購組
業務承辦:楊佩勳
聯絡電話:2905-2927
聯絡信箱:039020@mail.fju.edu.tw

一、依據本校採購作業辦法第五條及自行採購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,請購申請時點以請購(修)單送達會計室收件為憑。
二、未達公告金額:政府補助款之請購,最遲於規定期限前3個月完成申請;校內預算於115年4月30日前完成請購申請。
三、公告金額以上:最遲於規定期限前4個月完成請購申請。
四、自行採購最遲應於115年6月15日前提出請購申請,依本校採購作業辦法確實比價或議價,並應於115年6月30日前完成採購程序。
五、工程相關採購包含規劃、設計、施工期程,應依個案屬性加計合理履約期間,提早完成請購申請。
六、逾期申請,則校方得不予同意進行採購。敬請各單位依上述日程及合理履約期間儘早提出請購,以利各項採購順利執行,如期核銷付款。
  • 若您對公告訊息內容有任何問題,請洽發文單位承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