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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 教育部青年署「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」補助,112年6月至9月15日間出隊者,請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,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。
[ 其他 ]
發文日期:2023-03-17 一、補助對象及規定:
(一)本計畫所稱青年志工,係指年滿18歲以上、35歲以下之青年。 (二)每隊出國參與服務人數須為3人(含)以上,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 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。 (三)團隊中取得基礎及特殊訓練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至少應占團隊二分之一(含)人數以上。 二、補助類別與額度: 將計畫申請類別分為「赴海外服務」、「數位化服務」以及「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」三種類,並依前揭三類別分別訂定補助額度,說明如下: (一)申請「赴海外服務」,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。 (二)申請「數位化服務」,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。 (三)申請「赴海外和數位化整合服務」,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。 三、補助原則:本補助款係屬部分補助,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經費。 四、申請方式與時間: (一)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,申請補助團隊先至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(https://yopc.yda.gov.tw)註冊後填寫申請表格,並列印資料,申請文件如下: 1.公文1份。(服務學習中心代為發函) 2.計畫申請檢核表。 3.計畫申請書。 4.服務計畫書。 (二) 遵照青年署申請時間及配合校內行政流程,預計於112年6月至9月15日間出隊者,請於112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請將申請資料送至服務學習中心,由本中心函送青年署,未依期限送案恕不予受理。 (三)計畫內容請見附件或至青年署網站(https://reurl.cc/m32R6j)、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團網站「計畫簡介」下載。 ***貼心小提醒*** 1.服務學習中心3/26(日) 辦理志工基礎訓練(活動代碼30735);或可利用臺北e大網站(http://elearning.taipei)完成志工基礎訓練,取得證明。 2.獲補助團隊必須參與教育部舉辦之行前講習、服務學習中心舉辦之授旗典禮(5月)及成果展(10月),並依青年署規定期限內完成核銷與結案。 3. 團隊的指導老師如欲申請青年署112年「補助辦理青年海外志工服務隊計畫」加額補助1萬元,可報名參加5/13舉辦之「112年青年海外志工培訓工作坊」(https://yopc.yda.gov.tw/ch/m3/yda_m3_s1_C.php?sid=210)或6/10舉辦行前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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